公示:惠城区新民排渠、大湖溪沥上游段、汝湖新光村整治工程项目
根据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惠州市惠城区水务局关于我局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2月28日)的规定和要求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完成了惠城区新民排渠、大湖溪沥上游段、汝湖新光村整治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1日)共2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6号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916387537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水土保持设监测总结报告